通知公告
通知|2014-2015学年复旦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1                                    浏览次数:2772

为更好地开展2014—2015学年复旦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宗旨

复旦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自立自强逆境成才、思想道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

二、参评对象

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规定评定条件的复旦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生均可参评。该奖学金可与校内其他奖学金兼得。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每类单项奖设立5名获奖者,评选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5人,授予每生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2000元。若有某一类单项奖申报学生特别突出,可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增加获奖人数。

四、奖项设置和评定标准

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共设置7个奖项:

1、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国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SCI、EI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有重要发明、发现;当年度获全国性大学生学术科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挑战杯”获奖学生单独设立“挑战”创新先锋奖学金)

2、艺术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要艺术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在上海市重要比赛或一等奖,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3、体育单项奖学金:当年度在全国重大比赛获亚军以上或在上海市比赛获得冠军(凡集体项目获奖的,申请者须是主力队员;个人项目以个人成绩计算),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4、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连续两年获得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连续两年获得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个人(其中应至少包括市级以上荣誉一次),并经相关部门认定。

5、志愿者单项奖学金:本学年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者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的表彰;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的,并经相关部门认定;长期在校外从事志愿者工作,突出体现志愿者精神者。

6、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因家庭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7、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群体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五、评定方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在申请学生中推荐若干名学生参加学校评审。原则上每个院系每个奖项推荐学生不超过5名。

3、学工部对院系推荐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遴选较为符合评定标准的学生进入复审。

4、学工部将组织各院系或相关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工作。其中,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复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学金、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学金复审采取非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艺术单项奖学金、体育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和志愿者单项奖学金的复审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

5、学工部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六、申请办法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 7日(周三)前登陆www.portal.fudan.edu.cn奖学金奖模块申请,并填写打印《复旦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院系审核。学术科技创新单项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评奖学年的成绩单。

2、院系应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经院系盖章后于10月15日(周四)前统一提交学工部,同时完成奖学金系统院系审核并导出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一并提交。

联系人:徐之平,55664311;王莹莹,65643740。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30日

复旦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Copyright©2013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电话:021-65642280 传真:021-6564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