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建立本市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保险性质
大学生团体保险为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新生报到时统一受理投保。
二、投保原则
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收益。
三、交费
新生入学前后集中购买。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出资为其全额购买大学生团体险。
对学籍有变动的学生,在其保险期满或提前离校时,可自主选择续保和退保。
四、保险理赔程序
学生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通过学工部预审后,将保险理赔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负责将相关理赔申请材料交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及理赔程序并将保险理赔金打至学生银行卡内。
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