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评选2021年度复旦大学本科生“泛海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1064

为了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学术、科研等方面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复旦泛海助学金、泛海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的支持下,设立复旦大学本科生“泛海学者”奖项。现将本科生“泛海学者”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复旦大学在籍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3个月)或来自复旦大学腾飞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励办法

1. 学校每年评审确定不超过10名复旦大学本科生“泛海学者”。对本科生“泛海学者”的奖励包括“泛海学者”奖(助)学金和“泛海学者”海外交流奖学金。

2. 本科生“泛海学者”奖(助)学金为8000/人。

3. 获得“泛海学者”称号的本科生,自主申请到海外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校外事处或院系认可的出国(境)项目,可在获评本科生“泛海学者”的当学年度申请“泛海学者”海外交流奖学金。资助总额不超过42000/人。出国(境)项目资助额度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并结合该项目已获资助情况予以考虑。

三、参评条件

1.本科生“泛海学者”的参选学生需成绩优异,无德育综合考评不合格,无课程考核不及格,无学校处分,并通过大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因病或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除外)。

2. 本科生“泛海学者”的参选学生应至少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中的2条:

1)至少获得过一次复旦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参与本科生学术研究资助计划(如“政”、“望道”、“曦源”等项目)并结项;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6参加全国和国际性学术会议,提供正式参会证明,在会议做主题报告,或发表会议论文。

3. 申请复旦大学“泛海学者”海外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在海外交流期间,需提交与交流学习内容相关的访学计划和学术报告。报告需要包括但不仅限于访学计划、学术内容、研究成果等。

四、评选程序

1. 1124日(周三)学生工作部(处)公布评选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通过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泛海学者”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 各院系经遴选并排序后,于122日(周四)17:00之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候选人并提交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每院系至多推荐3名候选人。

1)请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分别以“院系-泛海学者推荐名单”、“院系-泛海学者申请-姓名”命名发送至fdzz@fudan.edu.cn,邮件标题为“院系-泛海学者申请”;

2)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请交至叶耀珍303室。

3.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各院系或相关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学生面试,最终确定终审名单。

4. 获评复旦大学本科生“泛海学者”称号的学生可参加本学年度的“泛海学者”海外交流奖学金申请。

5. 学生工作部(处)每学期受理一次本科生“泛海学者”海外交流奖学金的申请。受理期间,本科生“泛海学者”可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本科生“泛海学者”评审小组确认资助及资助额度。

五、申请材料

1. 复旦大学本科生“泛海学者”申请表;

2. 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 经教务员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或在自助服务终端打印的正式成绩单;

4. 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5. 其它相关材料。

  

                                              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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